一场笑话。
如果让自己的爹娘知道了,怕不是能气得吐血。
想到自己爹娘,沈安宁又是一阵唏嘘,想来自己爹娘当初死也不同意这门亲事,怕是早看透宋怀景的真面目了吧?
可笑自己竟然这么傻,听信了宋怀景的鬼话,就这么傻乎乎的跟了他五年。
沈安宁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冻的红肿不堪,满是冻疮的双手,笑得开怀,眼泪却是不要钱的往下落。
这五年,自己起早贪黑的卖吃食赚钱,到头来,却是供养了一头白眼狼,这男人不值个钱,丢了也就丢了,可钱呢?
那可是自己的血汗钱,可不能白白的落到了宋怀景和林初雪这两个人渣手里,还是要拿回来才好,最好,还能再收点利息回来,要不然,自己可就亏大发了!
想通这些关卡,沈安宁反而不生气了,低头瞥了一眼被自己扔在一旁的烂木头簪子,沈安宁起身出了房门,在筷子篓里拿了根筷子,把头发挽了起来。
做完这些,沈安宁才拿着钱袋子出了门。
这些年,自己就是对宋怀景太好了,他是个穷秀才,身无长物,为了供他读书,自己起早贪黑的卖吃食赚钱,包子馒头,稀饭咸菜,夏天卖卤味,冬天卖热汤。
赚得的银钱一分不少的给了宋怀景,只为了他宋怀景能安心读书,可是呢,宋怀景都干了些什么?
他拿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银钱去养林初雪,却是连根簪子都舍不舍给自己买。
就因为这两只蛀虫,自己己经好几年没添置过衣服和首饰了,即使偶然添置个衣服首饰,也都被宋怀景送给林如雪了,搞得自己什么都没有,现如今,该对自己好一点了,花在自己身上,不比花在两只蛀虫身上强?
福庆街,是京城贫民区最繁华的街道,这里金银首饰,酒楼饭店,服装布匹应有尽有。
沈安宁顺着福庆街一路往前走,入目便是街上最大的银楼。
沈安宁抬头看了看,银饰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