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所所长罗长安在华洲京畿开完会后带回的,2005年12月1日,罗长安回来后就将文件交给助理武明,让他根据这份清单着手编制二十一所的将要召开的工作会议发言稿,为下一步召开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武明收到所长给的《清单文件》后,就将文件锁到了自己办公室的简易保险柜内,同时还有武明自己刚发放的两万元奖金也一同锁在保险柜内。
武明陈述:当时觉得这个会议纪要第二天写也是可以的,而且二十一所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生过盗窃案,自己就放松警惕,觉得锁到柜子里了,应该问题不大。
因此没有将《清单》文件存放到档案室。
第二天所长安排武明去雾山市市zhengfu参加年末联系会议,武明从家首接出发参加,当日会议持续一天,武明会后首接回家,并没有回到所里。
接着刚好是周末,武明就在家休息,2005年12月4日武明外出,和朋友小聚。
参加小聚的人都是武明的朋友。
经小组侦察,盗窃案就发生在武明小聚的当日晚上,案发时武明等人还在餐馆内就餐。
案卷第三页,故事序幕徐徐为路小曼展开…………2005年12月5日,雾山市国安局特侦科,周建军的电话响起,电话是雾山市二十一计算机研究所保卫处打来的报案电话。
“喂,雾山市国安局!”
周建军接起电话说。
“你好,我是雾山市二十一所保卫科科长李勇,我所发生了盗窃案,因涉及到机密文件,向你们报案。”
对方说道。
“文件保密等级?”
周建军问道。
“机密级!”
李勇回复道。
“我们马上就到,保护好现场!”
周建军说道。
“收到!
己经派人保护现场了。”
李勇回复道。
挂断电话后,周建军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