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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犯的错为自己承担,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报应。”
“所以说男人在外面一定要克制住自己的欲望。”
“真是的,有这种欲望在外面随便花个几百块钱不就行了,非要干这种擦边法律的事情,活该他坐牢。”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还在为苏敏敏可惜,觉得女孩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可是当贴吧和论坛上,暴露出两人曾经是正常的男女关系。
甚至男方的同事基本都知道的时候。
事情的风口又往另一边转。
“所以说两人本身是男女对象关系,发生的关系算枪尖吗?”
“就算是男女对象关系,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就算是枪尖。”
“我上一次听说就算是己经结婚的夫妻两人,如果违背女方意志的话,都还是违法的。”
“我听说男方还因此给了彩礼,花了50多万,没想到反手就被女方给告了。”
“我操,那这就炸裂了呀,我己经说了彩礼其实就默认己经是那啥关系了,还下得去手报警,脸都不要了。”
“一炮五十万没了,还要坐牢,离大谱。”
“这老哥亏大了,这要是随便在外面找找,上百次都可以了。”
“所以还是搞不懂租赁和拥有的区别,步练师五百票子三天体验和八万八永久兑换,要哪个心里没数么。”
“他只是做了一个男人会做的事情。”
“难道我预支一下,下个月的工资也犯法?”
“哈哈,这也能预支的么!!
但是我对象比我小10岁,而我今年22,请问我犯法吗?”
“这届网友真是一个比一个刑!”
……网络上基本上分成两派。
一派人认为张豪都己经给了高额的彩礼。
两人虽然名义上不是夫妻,但其实就差一个证的问题。
纷纷为张豪打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