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六年里,在佛前虔诚双膝下跪,日复一日地祈愿,心甘情愿折损寿命、损耗福报、损耗自身好运,只为换她平安,哪怕只见上一面。
他知道顾晨熙为她戒了烟酒,可他实在不敢想,在这漫长的二千一百多个日日夜夜,没有烟酒的慰藉,顾晨熙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个叫凌默冉的女孩是他的救赎。
这么痴情的人,本身只存在小说女作家的笔下,可此刻的顾晨熙,这份痴情比任何小说笔下的人物都更为真实、更为炽热、更胜一筹。
也罢,遇合城,恰如其名。
哪怕两人离别后各奔东西,却终有一日,因工作出差汇聚到同一小镇,于某个不起眼角落偶然碰面,让离散的缘分再度接续,这便是它名字的深意。
韩泽瑜望着不远处一个焦急的背影,嘴角轻微抽动:“顾晨熙,祝你这一次如愿以偿。”
-刚走到外面,凌默冉就觉得头晕,手扶着胸口,脚步有些不稳,扶着旁边的树弯下腰,干呕了几下,心里埋怨:这酒的后劲可真大。
这时,一只手在她身后轻轻拍了拍,凌默冉以为是李隋烽跟出来了,头也没抬,就说道:“我没事,李隋烽,你先回去吧。”
“他是你男朋友吗?”
一个焦急又紧张地声音问道。
还在弯腰呕吐的凌默冉听到这声音,她觉得这声音特别熟悉。
首起腰,下意识地转过头,目光对上旁边男人的眼睛。
就在看清那张脸的瞬间,她整个人都僵住了,眼睛骤然瞪大,嘴巴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呼吸也急促起来,脸上写满了惊愕,她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站着的竟然是他。
“顾……顾晨熙。”
她声音发颤,结结巴巴地吐出这几个字。
对面的男人首首地站着,眼神看着挺平静,透着几分忧郁,眼角带着点红,跟以前比,眼神明显深沉了,举手投足间都是成熟男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