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怀后面进的男子,男子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唇红齿白,一副书生打扮,很是儒雅,儒雅中又有一股英气侧漏,和江书怀的英俊不同,但看着也是赏心悦目的。
等着江书怀和沈重坐下,叶云清敬了一杯酒,就带着春杏,江钰,江瑶,来到江钰的屋子,西人也吃起饭来。
“春杏,今天真是辛苦你了,多吃点。”
春杏摆了摆手,“婶子,那就辛苦了,我很高兴的。”
说着,往嘴里扒拉了一口饭。
江瑶也夹了一块排骨,“春杏姐,你也吃块排骨,可香了。”
“鞥,瑶瑶也吃。”
叶云清看着春杏和瑶瑶,不由得感慨,多么和谐的画面啊,自己一定要守护好她们,让她们一生喜乐平安。
这时,就听见堂屋里,沈重的声音,“没想到猪肝这种粗鄙之物,居然也可以如此美味。”
“哈哈,沈兄,你这就不知道了吧,这猪肝用粗盐焗熟,就不那么腥了,也有嚼劲了,再配上云清用酱油、醋、还有辣椒调的蘸料,就更好吃了,这可是我媳妇独一份的手艺,别人啊,都做不出这个味来。”
现学现卖的江书怀很是得意,这个可是自己媳妇,真给自己长脸。
沈重又尝了一口温拌搅瓜,入口很是爽滑,口感很是清脆,不由得感叹,“嫂夫人真是奇女子也,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手艺,比聚福楼的大厨都丝毫不差啊。”
江书怀看了一眼里屋,笑着摇了摇头,“沈兄谬赞了,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自己媳妇当然好了,可是夸的媳妇多了,媳妇也会害羞。
叶云清可不知道,男主和男主的好基友把自己夸成了一朵花,即使知道,叶云清也只会耸耸肩,没办法,谁让自己是大厨呢,这可是自己穿越前的立身之本。
叶云清又给瑶瑶和春杏一人夹了一块排骨,“别光吃饭,也吃点排骨。”
“哎……”春杏和瑶瑶都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