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青听见此话,眼睛向下看,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淡淡的开口“不是,只有这俩年是一个人。”
慕妈听见声音有所变动的慕青赶紧“对不起……不想说阿妈就不问了。”
其实没有好说的,她通过记忆知道慕青在很小的时候就走丢了,最开始她是在福利院待着的。
她被福利院收养的时候衣服上就绣着慕青两个字,她的名字后来都没有换,在福利院的日子虽然苦但是每天都很开心,有很多小伙伴陪着慕青也不算孤单。
变故的开始就李大强收养了他,也就是她的养母,收养她的时候李大强40岁,她被收养的时候才西岁,他那是单身没有媳妇就想着收养一个,开始李大强还是很喜欢幕青的。
为了慕青开心都没有要求慕青跟着自己姓,那时候李大强每天都会给慕青做好吃的。
小日子过得也算是开心,过了十年那年慕青14岁,李大强认识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不喜欢慕青,每天都变着法子折磨慕青。
还在李大强的身前说坏话,可是李大强信一个只认识几个月的人也不相信慕青这个和自己生活了十年的女儿。
后来慕青和李大强的关系越来越差,却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好了很多每天都在一起,可是有一天那个女人背着自己和其他的男人在一起,还被李大强当场给抓住。
李大强为那个女人花了很多钱他本身就不是什么有钱的人,但他也很喜欢那个女人一气之下在大庭广众的眼下杀死了那两个渣男渣女,被警察捉到故意sharen罪还是两人,要在监狱度过余生了。
李大强有没有亲人,只有他自己,后来慕青就又剩下一个人了,但是那时候她己经很大了就也没有人愿意收养她,还好李大强还有剩下的钱还有老家的房子。
但是慕青在那个地方每个人都骂她说自己的sharen犯的女儿,每天都欺负她,她就用剩下的钱来到了城里,租了一个小房子。
自己去找学校通过努力让自己进了蓉城一中还让学校免除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