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都无法改变剧情,那我也没必要死皮赖脸地挽回了。
顾明远要我给他未婚妻当伴娘,我当便是。
傍晚时,我回到了公寓。
是我和顾明远住了五年的家。
自从孙欣妍回国,他便不怎么来这边了。
我瘫软在沙发上,放空大脑,一旁的手机却震动着响个不停。
“听说家琳你愿意给我当伴娘啦。”
电话那头,孙欣妍的声音里充满了雀跃。
不等我回话,便娇声一笑:“真的太感谢你了。
等你和你男朋友结婚的时候,我一定给你包一个大红包。
啊,忘记你和明远已经分手了,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吧。”
她得意地哼了一声,说出的话满是恶意与讥讽。
这就是孙欣妍。
小说里的恶毒女配。
家境优越,父母宠爱。
即便是甩了顾明远出国,也依然能让他一直念念不忘,捧在手心里。
而我穿成虐文女主,却要被他虐心又虐身。
一直到小说大结局的前几章,还被顾明远逼迫着,给孙欣妍捐了一个肾。
“在和谁打电话呢?”我略有些不忿,刚想反击孙欣妍几句,公寓的大门便打开了。
顾明远拎着一盒海鲜走了进来。
我侧过头,不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