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
我看到什么一定如实相告,绝无隐瞒。”
“这就对咯,你看这口供中,你说你看到了一只兔子,把你的两个朋友吃了。
我们问过其他目击者,他们都说是野猪吃的。”
“警察叔叔,他们撒谎!
绝对是只兔子!”
“不是我不相信你,你说兔兔这么可爱,怎么会吃人呢?
你会不会搞错了。
那些说是野猪吃的人可早就放出去了哦。”
“警察叔叔,他们撒谎,他们和那个兔子一定是一伙的,快把他们抓回来!”
“额...有没有可能是你看错了,你看其他人都说是野猪,我觉得你应该改改。”
“没有说错,就是兔子吃的,他们和吃人的兔子肯定是一伙的。
快把他们抓回来啊...”如此往复两个小时后,负责审讯的两个警察也是没了耐性。
“我真服了,这小子的嘴比我见过的那些重刑犯都硬。
这都不是暗示了,是明示。
这都不改口。
你说我们要不要用大记忆恢复术?”
“额,千万别。
消消气,人家其实也没做错什么。
要是我们审的犯人都和他一样诚实就好了。
也不会有大记忆恢复术这种东西存在了。”
两人对视一眼,似乎想起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又同时一声长叹。
“先关几个小时吧,局长下了死命令,要让他改口。
对了,扔点警匪片给他看看。
那种疑犯给假口供,警察立马放人的。”
十个小时后,在看了一大堆香港警匪片后的周虎终于开窍了。
“是野猪,我看见野猪吃了他们两个。”
“好,以上陈述均为事实吗?”
“额....不完全...说是...是!”
目送着周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