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纪安安,等他想谈恋爱,等他想和我在一起。
终于,在我们认识的第十年,
他终于答应和我在一起了。
我们的进展迅速,
沈铭川对我好到周围人都说我十年舔狗翻了身,
我喜欢吃南城的小笼包,他就早起两个小时开车跑去那边排队,
装进保温桶内,带回来时还是热的。
我经常失眠,他就一边带着我去看中医喝药调理,
一边在我睡不着的时候给我讲故事,
故事一讲便是两个小时。
节假日,我们的纪念日,甚至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周末,
我都会在床头收到他的礼物。
求婚那天,周围人都在起哄,
说我是舔狗榜样,
不仅顺利上位,还将沈铭川调教得像被下了蛊毒一般听话,
甚至一度怀疑我是追夫火葬场,沈铭川的白月光其实就是我。
他们吵闹着要我出个攻略,
但话里话外调侃的意思明显,
那时,我拿着捧花,站在人群中尴尬地笑了又笑,思索着怎么回答,
沈铭川却先一步伸手搂住了我的腰,
缓缓开口道,
“佳宁不是舔狗,我们是正经恋爱!”
“还有,我既没有什么白月光,也没有什么朱砂痣,我只有佳宁,她是我的爱人,是我的未婚妻。”
“以后,她会是我的妻子,会是我孩子的母亲,我希望各位下次开玩笑之前慎重一下!”
那一刻,他手心的温度从腰间遍及全身,
我仰起头,撞上沈铭川的眼神,
笑意盈盈,温文尔雅,
酒杯举起来,
还是平日温和的模样,
但那天之后,
没有人再说过我是舔狗。
我也以为,他很爱我。
恍惚间,沈铭川已经快步走了过来,
“佳宁,怎么不在屋里休息一会儿?”
他说着就要拉着我的胳膊要往屋内去,
“沈铭川,她是谁?”
我没动,任由着胳膊上的力度加重,
他手心的温度带着身上陌生的香水味传来,
中午刚刚吃下去的食物此刻